國家衛健委、中醫藥管理局、疾控局多項職能調整近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以下簡稱《清單》),其中涉及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家疾控局多項職能調整。 ![]()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調整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通知》、《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有關規定,將“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衛生許可”、“飲用水供水單位衛生許可”、“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利用新材料、新工藝技術、新殺菌原理生產消毒產品審批”、“消毒產品生產單位審批”的中央主管部門由國家衛生健康委調整為國家疾控局,并對實施機關作出相應調整。 根據《清單》,以下為涉及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家疾控局具體事項清單。 1.第462~490項國家衛生健康委 ![]() ![]() ![]() 2.第878~882項國家中醫藥局 ![]() 3.第883~887項國家疾控局 ![]() - END - 來源: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